海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・高校在行动”交流活动在我校举行

发布时间:2026-09-23      浏览:

9月22日,海门区“东洲情映石榴红 赋能蓄力促提升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・高校在行动”交流活动在我校海门校区大礼堂举行。南通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李莽,校党委副书记丛彬彬,校党委委员、组织部部长徐磊,海门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、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赵江,海门港经开区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。海门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代表、海门港经开区各村居民族工作者及我校各族师生代表参加活动。

丛彬彬在致辞中表示,学校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,着力打造“红石榴”特色育人品牌,持续深化校地协同,营造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、共事共乐的和谐校园氛围。

活动现场,我校与海门港经开区签署校地共建协议,将在民族团结教育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领域深化合作,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校地协同育人全过程,打造具有辨识度的“红石榴+校地共建”实践品牌。李莽、赵江向我校各民族学生代表赠送民族工作相关书籍,引导学生以法治学习强化思想武装。

经验交流环节,我校“红石榴”辅导员工作室教师代表秦亚杰立足校园育人场景,分享了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日常思政工作的实践做法;“e路领航・山海同心”暑期实践团队师生代表徐洁、骆子晴、陶伟讲述了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推普实践、寻访非遗文化的援青故事。

南通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科长、四级调研员王旭应邀作专题宣讲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的核心要义、法治保障和实践路径进行辅导,为校园及基层民族工作提供实操指引。

活动中,民族舞蹈《花开的地方》、民族歌曲《青春舞曲》等节目依次上演,展现各民族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凝聚民族团结进步情谊。

本次活动恰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施行、全国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开展的重要节点。下一步,学校将持续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用好校地共建平台,做实校园民族团结教育,拓展社会实践载体,引导广大青年厚植家国情怀,争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与传播者,为地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高校智慧与青春力量。(团委 朱晨旭/文 宣传部/图 张禧嘉/推荐、审核)